网站公告 返回
-
2022二建《管理》:2Z102023 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
2Z102023 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2Z102023 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材料消耗定额指标的组成按其使用性质、用途和用量大小划分为四类:
1.主要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
2.辅助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但比重较小的材料。
3.周转性材料:模板、脚手架。
4.零星材料:用量小、价值不大的次要材料,用估算法计算。
一、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方法
编制材料消耗定额,主要包括确定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净用量和在施工现场内运输及操作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废料和损耗。
(一)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理论计算法:标准砖、砂浆用量的计算
测定法:根据试验情况和现场测定的资料数据
图纸计算法:根据选定的图纸计算
经验法:根据历史上同类项目的经验进行估算
(二)材料损耗量的确定
材料损耗一般以损耗率表示。材料损耗率可以通过观察法或统计法计算确定。材料消耗量计算的公式如下:
总消耗量=净用量+损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二、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周转性材料消耗一般与以下四个因素有关:
1.第一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2.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第二次使用时需要补充);
3.周转使用次数;
4.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
定额中周转材料消耗量指标,应当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
一次使用量是指周转材料在不重复使用时的一次使用量,供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用;摊销量是指周转材料退出使用,应分摊到每一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的周转材料消耗量,供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或投标报价使用。
-